「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」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、考試院於本(105)年4月14日訂定發布。
主旨:「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」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、考試院於本(105)年4月14日訂定發布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4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500388072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