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南投縣各界慶祝115青年節遴選「社會優秀青年」實施辦法(如附件),敬請校內各位優秀教職員工踴躍參加遴選。

南投縣各界慶祝115年青年節遴選「社會優秀青年」實施辦法
一、宗 旨:為獎勵具良好德行、社會服務熱忱及職業領域中表現傑出之南投縣社會優秀青年,於每年3月辦理「社會優秀青年」遴選表揚及相關系列活動,藉以形塑青年行為典範。
二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。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南投縣團委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陸續邀請中。
五、評選方式:邀請歷屆優秀青年代表或社會賢達3至5人進行評選。
六、評分標準:職業優秀事蹟40%、社會服務具體貢獻40%、資料佐證20%,
推薦表資料不齊者淘汰資格。
七、遴選條件:
(一)設籍於南投縣,或於南投縣就業者。
(二)年齡在18歲以上,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國70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) 。
(三)品德優良(需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)。
(四)具體職業及社會服務優良事蹟(需附相關佐證資料) 。
八、檢附資料:
(一)填寫推薦表(如附件),貼上二吋半身照片乙張,並簡述優良事蹟。
(二)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。
(三)自傳1篇(A4、16號字、橫式打字,1200字為限)。
(四)優秀事蹟及參與公益服務資料,請以影本或照片輸出方式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供參,評審後資料不予退回
九、收件時間:請於114年2月6日(星期五)前將備審資料(含推薦表、佐證資料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)寄(送)南投縣團委會(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00號) 陳佩珊輔導員收;聯絡電話:049-2223441#32;電子郵件信箱:s220906@cyc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