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考試院民國104年2月9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6條、第9條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
主旨:函轉考試院民國104年2月9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6條、第9條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銓敘部104年2月24日部法二字第104394079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上揭銓敘部函影本及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。
376489623X0000000_0051655A00_ATTCH5.pdf
376489623X0000000_0051655A00_ATTCH6.pdf
376489623x0000000_0051655a00_di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