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暨所屬機關(構)104年中部地區未婚同仁聯誼活動

一、宗旨:為提供財政部暨所屬各機關(構)未婚同仁聯誼管道,擴展社交生活領域,促進兩性良性互動及情感交流,以期促成良緣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主辦單位:財政部。
三、承辦單位:財政部中區國稅局。
四、參加單位及對象:【以下人員均以未婚之編制內現職員工為限,含約聘僱人員;惟不含臨時人員、委外派遣人員、約僱職務代理人、替代役人員、代理(課)及實習教師】:
(一)財政部暨所屬各機關(構)編制內(含約聘僱人員)之員工。
(二)臺中市、苗栗縣、南投縣、彰化縣及雲林縣等縣市(下稱中部各縣市)政府所屬機關、學校員工。
(三)中部各縣市之中央各級機關、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醫療院所員工。
(四)中部各縣市之會計師、律師、醫師及建築師公會執業會員。

(五)中部各縣市之公營事業機構員工。

(六)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-中區辦事處所屬廠商員工。

(七)如報名人數超額,將以財政部暨所屬各機關(構)之員工優先參加。
五、參加資格:
(一)現年23歲至45歲(民國59至81年次)大專以上畢業之未婚男女。
(二)離婚、婚姻存續中、同居或已有婚約者不符合本次活動參加資格,請勿報名。
六、活動日期及地點:104年4月25日(星期六),南投地區(埔里及日月潭)。
七、活動名額及經費:本次活動名額暫定為70人,每人應繳金額為新臺幣1,419元。
八、活動內容:詳實施計畫。
九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(星期五)或額滿為止。
十、報名及繳費方式:
(一)報名方式:請填妥報名表經各機關(構)、公司之人事單位核蓋戳章,如未加蓋人事單位戳章,請另傳真工作識別證及身分證影本。
(二)參加人員經承辦單位確認後,由旅行社以e-mail通知符合資格人員依規定辦理繳款事宜,請務必於接到通知後依規定繳費,未如期繳費者,將由候補人員依報名順序遞補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