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南投縣政府104年度訓練實施計畫(含獎勵措施)及進修實 施計劃各乙份。

主旨:檢送本府104年度訓練實施計畫(含獎勵措施)及進修實
施計劃各乙份,請貴單位轉知並依說明段配合辦理,請 
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人
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本府暨員工專業知能,充實公務人力素質,建立核
心價值,以提升縣政團隊施政績效,爰規劃辦理104年度
訓練計畫,茲將相關規定、時間說明分述如次:
(一)各單位應自行及配合辦理部分:
1、本府各單位:請確實填列104年度預定辦理訓練計劃
表並配合各項政策性訓練遴派人員參訓。(如附件一)
2、所屬一級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:請自行訂定104年度
訓練計畫及訓練計畫表,年度訓練計畫應包含以下課
程及班別:(1)請將重大政策訓練納入年度訓練計畫並辦
理完成(如附件二):環境教育(含天然災害、節能減碳、
永續發展及生物多樣化)、性別主流化(含性別平
等政策與實踐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、性
騷擾及性侵害防治)、廉政倫理(含公務倫理與紀
律、貪污瀆職防治及當前廉政措施及治理)、個人
資料保護(含資通安全)、國際人權公約(含人權
教育、人權影響評估)等5項。
(2)辦理創新能力訓練研習班(課程如問題解決能力、
創新服務、策略思考與變革管理、顧客服務及同理
心)。
(3)針對所屬主管人員辦理在職培訓發展訓練至少1日
以上(課程如領導訓練、管理發展訓練、主管培訓)。
3、本府各單位(請填列計畫表)、所屬一級機關及鄉鎮
市公所(請訂定計畫並填列計畫表)請於3月25日以
前免備文將資料電子檔逕送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彙辦(y
un777@nantou.gov.tw)。
4、所屬二級機關及各級學校:請配合本府調訓及鼓勵同
仁線上學習重大政策訓練課程。
(二)請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要求所屬公務同仁應於期限內
配合完成:
1、單位內公務同仁(正式編制及約聘僱人員)請配合本
(104)年8月25日前完成性別主流化訓練課程(含自辦、
跨機關聯合辦理、薦送或自行進修),不得低於2小時(
實體或數位)。
2、單位內公務同仁(正式編制及約聘僱人員)請配合本
(104)年8月25日前至「e學中心」閱讀數位課程不
得低於5小時。
3、單位內公務同仁(除正式編制及約聘僱人員外包含技
工(工友)、臨時人員等)請配合本(104)年12月3
1日前完成環境教育訓練課程(含自辦、跨機關聯合
辦理、薦送或自行進修),不得低於4小時(實體或數
位)。
(三)請鼓勵及配合薦送同仁參與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數位學習
相關活動。
三、本案執行成效情形將列入本府年終考核成績之重要參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