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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、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,自本(105)年4月25日生效。

主旨:修正「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、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,自本(105)年4月25日生效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案經本府105年第6次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。
二、修正旨揭陞任評分標準表-「共同選項」-「學歷」-說明二部分。
三、檢送修正「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、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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