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南投縣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105年度上、下半年申請退休調查訊息,本校符合退休資格條件者如欲申請105年度退休,請於4月2日前至人事室登記,俾利彚整後報縣府。
一、依據縣府104年3月12日府人退字第1040049894號函辦理。
二、重申縣府99年1月22日府人退字第09902217880號函,提出退休申請時,請考慮清楚,避免申請之後再申請變更、撤銷等情形,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,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,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,請加強宣導。
三、再者,縣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,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,反復申請變更、撤銷,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。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,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、撤銷者,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,以書面載明理由,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,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。
四、凡未申請核列入年度內退休人員,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,依序列入候補名單;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中有人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,再依序遞補;反之,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,則不予受理,併此說明。
二、重申縣府99年1月22日府人退字第09902217880號函,提出退休申請時,請考慮清楚,避免申請之後再申請變更、撤銷等情形,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,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,同一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,請加強宣導。
三、再者,縣府103年3月24日府人退字第1030059142號函規定,同一年度申請退休並經本府依法編列預算後核定冊列人員,反復申請變更、撤銷,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列及行政作業。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,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申請變更、撤銷者,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,以書面載明理由,依規簽請該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,連同個人書面簽報文書一併函報本府核定。
四、凡未申請核列入年度內退休人員,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,依序列入候補名單;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中有人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,再依序遞補;反之,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,則不予受理,併此說明。
